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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实操中,总会遇到违约金的问题,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,由违约的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用于赔偿损失的金额。
合同违约金分为以下两种情况:
①违约金构成“价外费用”的,就需要缴纳增值税。
②违约金没有构成“价外费用”的,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。
那么作为财务经常头疼的财务问题,该如何解决呢?
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,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、补贴、基金、集资费、返还利润、奖励费、违约金、滞纳金、延期付款利息、赔偿金、代收款项、代垫款项、包装费、包装物租金、储备费、优质费、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。 价外费用怎么开票? 价外费用与价款的税目应保持一致,使用同一编码。 价外费用开具发票类型与所销售的货物、劳务、服务等应保持一致 价外费用进项税金抵扣同主项目抵扣规则一致 举例说明: 情形1:甲方将货品卖给给乙方,后来乙方提前退货。于是,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。此时,该笔违约金,属于价外费用,需要缴纳增值税 情形2:乙方向甲方支付一笔货款意向定金,但到期又未及时购买,定金不予退还。此时,甲方收取的定金并未伴随应税销售行为发生,不属于价外费用。 情形3:甲乙双方签订购销合同,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将货品交给乙方,于是向后者支付了一笔违约金,此时,甲方支付的违约金,也不属于价外费用。 政策依据: 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[2016]36号)
源:税务大讲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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